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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 中山市节能审查自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节能监察办法》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25 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2025〕19 号),为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设备的监督管理,中山市发改局制订了《中山市 2025 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2025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其主要工作内容和目标可概括如下: 1.强化重点行业监察 以钢铁、化工、建材、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严查企业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淘汰落后设备等。 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实施全覆盖监察,确保符合广东省及中山市能耗“双控”目标。 2.专项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专项监察:对2024年未开展节能监察的重点用能单位,以及未完成2024年能耗总量控制、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使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及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中山市节能监察机构牵头负责本市除省级管理外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 2021 年以来通过节能审查并已投产(含部分投产)的项目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检查项目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以及节能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等。市、县审查项目由中山市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察。
2024 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 2024 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存在使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 “回头看”。 3.日常节能监察主要包括公共机构、商贸建筑等领域执行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及节能服务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情况。 4.填报自查报告在节能监察名单内的各企业单位,需要填写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附上相关佐证资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 尊敬的客户企业: 我们公司作为通过生态环境部备案的综合性环保服务机构,我们深刻理解节能监察(其他环保问题)对企业运营带来的压力,所以遇到环保问题都可以放心咨询,我们有专业的环保顾问团队,多年的环保工作经验,会尽力为您们解难答疑! |